第一章 斗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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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镖守则第一百四十四条:任何一名与公司有协议关系的保镖,都必须接受公司所交付的任务,不能以任何私人的理由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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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厦十四楼浦东上海中国

由上海文娱传媒集团控股百分之四十一点七的上海特尔保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正在公司不足六十平米的会议室举行,与会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兼首席雇佣保镖安泉、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长官(ceo)夜狼、以技术形式入股并占公司原始股份百分之十二点七的首席技术长官(cto)王建勋、两位对外业务主管毒狼和火狼、首席法律顾问(c)蒋婉盈小姐,基本放弃了所有运营权利的最大股东邵英齐女士及秘书水晚照小姐。

“小安子,老王,几位弟妹,到今天为止,公司的各类琐事已经全部搞掂了,接下来就是尽快发展我们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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